項目內容
黃埔區2023年度納米產業政策兌現工作
申報期限
2023-08-02至2023-08-11
具體扶持方式
重點項目扶持
對帶動性強、產業創新能力突出、地方經濟發展貢獻大的重點科技平臺和項目,經區政府、管委會同意,另行予以重點扶持。
研發平臺獎勵
對建設納米加工技術平臺、中試驗證和應用推廣平臺、通用納米制造平臺、納米測試分析平臺、納米檢驗檢測平臺、納米生物效應與安全研究實驗平臺等納米科技領域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的,按其設備購置費等平臺建設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個平臺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平臺,經區科技主管部門按照科技項目管理相關程序認定,每個最高獎勵5000萬元。
金融扶持與獎勵
企業在近2年內獲得風險投資機構累計3000萬元以上投資,且在近一輪融資中企業估值3億元以上(投前),其中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應已實際到賬并完成注冊變更,按照該輪實際投資總額的10%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中小微企業,每年擇優遴選不超過10家企業,采用直接股權投資的方式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500萬元。
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獎勵
對新建立的納米產業重大項目,按項目投資協議、備案及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竣工投產的,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到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獎勵,同一企業按差額補足方式最高獎勵1億元。
技術研發與產業化專項獎勵
聯合上級科技部門共同設立每年2億元的納米科技重點專項,采用定向委托或公開競爭等方式,支持國內外優秀團隊在本區開展納米技術研究和優秀成果產業化。
“納米之星”大賽獎勵
對獲得由全國納米科技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主辦的“納米之星”創新創業大賽總決賽企業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并將獲獎項目引入本區新設立企業的,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和15萬元獎勵。
辦公用房補貼
對新設立的實繳注冊資本1000萬元以上的納米科技企業在區內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對購置辦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購房價的10%一次性給予補貼,最高補貼500萬元。
重大推介交流補助
對主辦高水平、高層次的納米技術產業峰會、重大論壇、創新大賽、學術交流等活動的,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按實際舉辦費用的30%給予補助,每個活動最高補貼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