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內容
2023年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申報期限
2023-09-08截止
具體申報條件
單位規模
申報單位在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申報單位為企業的,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的,近3年在申報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且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1000萬元。
科研條件
報單位具有較好的科研基礎條件,具備進行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的綜合能力,有必要的場地和用于實驗、檢測、分析、試驗的研發設備,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元。擁有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工程技術隊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職單位的時間不低于3年;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20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10人。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50% 。
科研成果
申報單位在本領域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具有較高的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5 項以上自主知識產權。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單位近3 年牽頭或參與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3項。
體制機制
申報單位原則上巳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和運行管理機制,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傾斜支持
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給予傾斜支持。鼓勵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單位在申報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條件(二)核算
其他條件
申報單位未因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未出現學術誠信問題。
往年獎勵參考
南沙區
200萬元
從化區
200萬元
黃埔區
按認定年度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的1%給予額外獎勵
天河區
按其上年度經核定的R&D投入增量的10%給予企業核心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